| 豫卫疾控〔2003〕114号
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卫办新发﹝2003)1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全省掀起一个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的高潮。
二、各地要根据卫生部和我厅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开展健康长跑活动、主题报告会、宣传签名活动、社区知识普及活动等。
三、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宣传活动工作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省的医务人员都要成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员。在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接诊大厅或门诊设立艾滋病防治知识咨询台,抽调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负责艾滋病防治的咨询工作。
四、活动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各单位要在2004年1月5日前将2003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撰写工作总结上报我厅疾病控制处。
附件: 2003年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一览表
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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